一、门诊慢性病处方管理有哪些新规定?
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,规范医疗保障服务,保障参保人用药安全,自2025年4月1日起,楚雄州“双通道”零售药店(门诊统筹零售药店、门诊慢特病试点零售药店)将全面停用纸质外配处方,统一实行医保电子处方购药结算。通过进一步强化外配处方全流程管理,遏制虚假开方、超量开药等违规行为,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。楚雄州参保人员在楚雄州“双通道”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,须通过州内定点医疗机构(含州内定点“互联网”医疗机构)医生开具的处方并上传电子处方中心的外配处方,才能享受医保待遇,未通过电子处方流转的纸质处方,购买的慢性病药品医保不予报销。
二、慢性病参保患者在“双通道”零售药品与医疗机构购药报销政策有差别吗?
没有差别!如果购药的零售药店是医保“双通道”药店,并且您已经在楚雄地区定点医疗机构(含州内定点“互联网”医疗机构)开具了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的处方,则可以在该药店享受慢性病待遇医保报销,报销政策与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是一样的。